Ammonium Silver Zinc Aluminum Silicate
硅酸铝锌银铵
抗菌、制臭,不得使用于皮肤有破损或伤口部位,卫生署公告为含有医疗或毒剧药品之化妆品,添加此成份之产品需向卫生署登记为含药化妆品,产品中使用量不得超过 5.0%~10%[1]。
[1] 行政院卫生署卫署药字第0940319865号,94/06/16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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